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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天后,百万淘宝店或将彻底关停!

时间:2019-01-02 00:00:00

  《电子商务法》于2018年8月31日,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会议上正式表决通过,并将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就在2018年12月25日,国家市场监督总局副局长马正其在国新办发布会上正式表明:微商等一切互联网上的经营,只要产生经营活动,都要按照电子商务法第十五条之规定:经营者必须在店铺首页显著位置,公示营业执照信息!一切网上经营者都将按这条法规的规范来经营和管理。

  否则将按照电子商务法第76条之规定:如果没有在店铺首页公示营业执照信息的,将处罚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
  这也就深刻的意味着,不仅仅是京东淘宝的卖家们要办理营业执照,届时哪怕你只是在微博、抖音、小红书、微信、快手、火山小视频等等等一系列平台之上,只要是在网上卖东西,从事经营活动。

  就必须依法办理营业执照,要不然就将面临巨额的罚款,甚至全部没收违法所得,离2019年元且还有最后三天,届时数百万淘宝卖家将何去何从,自2019年1月1日起,绝大多数的淘宝个人卖家将面临关店整改,巨额罚款的通知!

  根据电子商务法第10条之规定只有一种情况可以无需登记,那就是个人销售自产的农副产品、家庭手工业产品的无需取得相关资质,无需登记。据知情人士不完全统计,届时将超过数百万的淘宝小店没有“可以做的生意”!微商也将无处藏身!

  就连一直处于法外之地的个人代购可能也将彻底消失!

  电子商务法第二十六条、第七十一条、七十二条、七十三条,明确规定:

  自2019年1月1日开始,跨境电商交易将全部严格按照国家进出口管理条例进行监督、检验检疫、纳税。

  国内消费者购买海外商品,需要主动在微信上进行身份登记、商品信息确认等…如未开通微信验证身份的城市,将由当地海关直接电话核对,如果一旦查出是代购,届时将立即扣押商品同时将处以巨额罚单!到时候就不要说是做海外代购了,就连在海外生活的人要邮寄商品回家,都得乖乖如实报关交税啦…

  据电子商务法第十四条、第三十一条的内容规定:只要在网上销售的商品自商品交易完成之日起,全部的交易信息,都要保存不少于三年,并且都要出具发票!否则将面临吊销营业资格与巨额罚单!

  电子商务法将于2019年元且开始实施几家欢喜几家愁!可该法案的实施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了,如果您是在互联网上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者,请尽快抓紧时间办理营业执照了,免得届时无生意可做,给您造成损失后悔不及。

  所有的电商将彻底与野蛮生长期告别!在网上从事假冒伪劣商品销售的商家,将大幅度减少!所有的微商代购、电商从业者,淘宝店家等等都将迎来一场前所未有的大洗牌!

  到时在互联网上购买商品的成本会相应的上升!可我们百分之百相信商品的质量、服务的品质也必定会与之上升!卖假货与以次充好者将逐渐消失殆尽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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